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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如何确定国税函687号文件的适用范围如何确定国税函687号文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 国税函687号文件是否继续有效

    国税函687号文件是否继续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属于个案批复,不是规范性文件,不在文件清理范围之列。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 )未提及该文件。...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116 ℃ 646
  • 国税函文件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国税函文件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请问这样的函对其他省是否同样适用?国税总局文件有几类,效力有什么区别,怎样区分适用地区? 【解答】 1、税务总局对某个下级机关的请... 属于税务部门规章,其效力及于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国税发、国税函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具体适用地区根据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确定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689 ℃ 290
  • 关于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的理解

    关于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的理解

    国家税务总局就企业处置资产问题的所得税处理,发布了《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该规范性文件的文... 加工另一产品”就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显然不对,因为这是属于资产使用的范畴,根本未涉及资产的处置,如果资产的使用也需要考虑企业所得税...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880 ℃ 645
  • 国税函656号 是否有效

    国税函656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应认为所得支付,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242 ℃ 939
  • 如何理解国税函1197号

    如何理解国税函1197号

    1、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时,可以用留抵抵减欠税。 2、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 3、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 4、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1000 ℃ 698
  • 国税函【2008】660号文

    国税函【2008】660号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660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营[2008]1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纳税人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时,委托广告发布单位制作并发布其承接的广告,无论该广告...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521 ℃ 552
  • 国税函79号是否有效

    国税函79号是否有效

    国税函〔2010〕79号 全文有效。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356 ℃ 106
  • 国税2007 768号文件全文

    国税2007 768号文件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768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 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文件的规定确定该住房的购买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310 ℃ 656
  • 国税函377号是否有效

    国税函377号是否有效

    问: 国税函377号是否有效? 答: 国税函377号文件部分有效。 其中的第一条第(一)项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公告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493 ℃ 111
  • 2009年7月17号,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税函380号文件是什么文献

    2009年7月17号,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税函380号文件是什么文献

    为了加强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工作,2009年 7月17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 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税务总 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 办法(试行)》 价格偏低的白酒采用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424 ℃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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