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税函828号文件的理解网!

关于国税函828号文件的理解网

趋势迷

关于国税函828号文件的理解

2024-08-18 19:01:17 来源:网络

关于国税函828号文件的理解

关于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的理解 -
应该,即不这样做不可以,这一点没有异议;“可”为可以,即这样做亦可,不做亦无不妥,但仔细一想,觉得不妥,作为总局下发的供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出现这样的“此亦可、彼亦可”的理解很难说得通,所以,推理下来,“可”也应该理解为应当这样做。
国税函[2008]828号《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是对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与增值税无关嘛。该文大义是:企业资产只要是内部转移就不视同销售,如果对外转移就要视同销售缴所得税。如一机器设备对外投资,就视同销售处理缴所得税,如果只是内部用于生产另一产品或增内分支机构间移送都不视等我继续说。

关于国税函828号文件的理解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 -
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出资企业所得税处理1.一次性确认收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国税函[2008]82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等文件规定,
视同销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等我继续说。
视同销售的情形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
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例1:2010年11月,A公司将其生产的不锈钢保温杯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保温杯的单位成本30元,市场价70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A公司有职工200名,其中一线职工170名,管理人员30人。2010年度发放工资、薪好了吧!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作为视同销售,也就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所列举的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的情形。其实,对于“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是否“视同销售”对于企业所得税影响是不大的。举例说明如下。【案例是什么。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视同销售范围是一样的吗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对企业处置资产视同销售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但由于部分资产的处理在增值税上也有相关处理规定。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文的规定,企业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
你说的是这份文件吧国税函[2008]828号这份文件现在都是有效的哦。
老师给了一个论题是这样的:视同销售的流转税、所得税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
国税函[2008]828号文明确了国税函[2005]970号文件来提及的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即:企业发生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情形(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⑤确定了政策时间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以下6种情况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基于以有帮助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