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财税2014第67号财税2014第67号全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适用于新三板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适用于新三板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经不适用于新三板!目前采用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7号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384 ℃ 157 -
财税【2014】75号文件解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官方解读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901 ℃ 784 -
关于财税《2014》 75号文
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库存商品或低值易耗品核算。 试用的固定资产应该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计入到资产的成本中。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200 ℃ 644 -
关于财税[2014]75号的解读
这个意思是小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不用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不需要计提折旧,一次性结转至成本费用。这个处理是合规的,不需要税务审批。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773 ℃ 385 -
关于财税《2014》 75号文
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库存商品或低值易耗品核算。 试用的固定资产应该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计入到资产的成本中。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289 ℃ 838 -
财税【2014】75号文件解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官方解读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713 ℃ 713 -
如何正确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
并深入分析其中的变化点和应对策略。 4、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有不确定的地方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该公告的相关问题,可以向相关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解答。 总之,要正确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需要认真阅读、深入分析,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便保证自己和企业的...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819 ℃ 837 -
税总函2016 675号代表什么意思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发出的第675号函件。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一种平行文,不能用于上下级机关。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609 ℃ 82 -
国税函 2006年发表277号文件是什么
详情请见www.***.cn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786 ℃ 785 -
国税函98年37号文
涉及到以下三个文号,自己网上搜。 (国税发〔1998〕137号 国税函[1998]718号 国税函[2002]802号) 企业的分支机构间经常会发生货物移送的行为,总机构为了避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照《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
2024-08-11 网络 更多内容 698 ℃ 485
- 08-11财税2014第67号文
- 08-11财税2014第67号文税屋
- 08-11财税 2014 67号
- 08-11财税[2016]74 号
- 08-11财税2006 74号
- 08-11财税201477号
- 08-11财税2014 67号文
- 08-11财税2014 67号文件
- 08-11财税2014 67号公告
- 08-11财税2014年67号公告有效
- 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