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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98年37号文

2024-07-05 00:54:06 来源:网络

国税函98年37号文

国税函98号第九条怎么理解 -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第九条是针对新办企业而言的希望你能满意。
法律、法规/标准/参考文献清单序号文号/标准号名称发布单位颁布日期实施日期适用条款备注对应环境因素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2004.03.142004.05.01全部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大2011-2-252011-5-1第30-31、134、139、140、150、153-156、158、162-166、175、184、200、211、22希望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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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税今年有什么新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等4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