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有哪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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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有哪些(

2024-07-12 21:52:52 来源:网络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有哪些(

现在关于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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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存入哪些材料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党支部应负责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综合性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人本人档案。无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核表。预备党员考核表。入党申请人考核表。转正申请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十八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预备党员转正会议流程(简单的)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转正需要的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手续如下: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十六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村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党员应提前准备好转正材料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包括:
1、转正申请书。内容包括:
(1)预备期内自己的表现如何,有哪些进步;
(2)入党时支部大会给本人提出的缺点有无改正和克服,目前还存在哪些不足。
(3)有无新问题。
(4)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对能否转正的态度。
2、《入党志愿书》。该材料是预备党员在入党时填写的,一般保存在本人的人事档案里。因此,本人应持个人身份证明到市人才中心档案馆(人才大市场619室)或科技园分部档案馆借出《入党志愿书》。
3、《思想汇报》。重点就预备期内自己的思想状况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作出汇报,勇于指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4、《工作表现鉴定》。即用人单位对预备党员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绩综合评价。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党员暂无工作的,也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另外,预备党员如果超过预备期3个月才提出转正申请的,需加写一份《延迟申请转正说明》,实事求是地写明延迟原因,并由本人签名。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