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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113号文理解

2024-08-09 11:42:47 来源:网络

财税【2009】113号文理解

如何解读财税[2009]113号:固定资产抵扣范围进一步明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还有呢?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还有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对相关问题作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到此结束了?。

财税【2009】113号文理解

最新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是什么。
财税[2009]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目前继续有效,仍然适用。
依据财税[2009]113号文件,我公司购置的非标设备罐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房屋构筑物等建设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你说的非标设备罐,听上去更像是专门加工的设备如容器等,应该可以抵扣。具体可以对照国标分类,设备罐可以套用那类。
没有。2009113号的财税还在使用中,因此是没有废止的。财政、税务的简称,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不属于此范围,包括财政、税务、涉外税收、国际税收等专业。
谁有财税2009年59号、财税2008年112、113号文件 -
2009年4月30日财税[2009]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重组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到此结束了?。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农机的范围包括: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包括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覆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希望你能满意。
财税2011年113号有效吗 -
有效。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得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杠11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批发和销售种子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所以财税2011年113编号是有帮助请点赞。
财税〔2001〕113号条款失效。第一条第3项失效,参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