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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些相关解释

2024-07-15 11:17:01 来源:网络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些相关解释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有些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有三种:(1)警告;(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警告。
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经营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组织群众集会或者文化、娱乐、体育、展览、展销等群众性活动,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扩展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情节特别轻微的;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第十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有较严重后果的;
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屡犯不改的。
第十八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些相关解释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安机关正确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而制定的。该意见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尚不够刑事处罚且依法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第二条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作出过罚相当的处罚决定。
第三条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宽严相济,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条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全面、客观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变化,以有效发挥治安管理处罚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作用。但是,对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基本均衡。
第五条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时,应当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基本事实和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具体适用情形,先确定依法适用的处罚幅度,再综合考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对象、后果、数额、次数、行为人主观恶意程度,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等法定裁量情节,作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哪些行为的一些类型叫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碍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足以刑事处罚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碍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够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过失危险物质治安处罚有些哪些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表现为行为人过失投毒,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要对这种行为进行相关规定的处罚,这就是关于过失危险物质治安处罚的相关内容。

公安机关如何进行治安调解?n民事赔偿部分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调解的,需要办案民警主持,双方当事人参与,一名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无关的见证人见证。公安机关进行治安调解时,是以治疗案件造成的伤害花费的必要费用为根据,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经鉴定,被侵害人所受损伤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民事赔偿部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待公安机关处罚完毕后,由被侵害人自行打法院提起诉讼。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所以,不能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事情的起因、情节来判断应给予违法行为人怎么的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