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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概念

2024-06-29 03:16:11 来源:网络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概念: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根据不同的角度,在使用“民法”这一概念时,赋予其不同的含义:

1,民法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编纂成文的民法法典。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包括具有一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及判例法、习惯法等。

2,民法可分为狭义的民法与广义的民法。

(1)狭义的民法指部门意义上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典及商事特别法;

(2)广义的民法的范围相当于传统的私法的范围,即商法典以及商事特别法(如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均是民法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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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权利的概念

民法中权利的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根据不同标准可以作多种分类,如根据权利内容的不同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根据权利作用的不同,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根据权利效力范围的不同,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民法中代理的概念是什么
代理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代理一切法律行为的,属于概括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的概念是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公平原则,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二、自愿原则,即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从事民事法律关系。三、公平原则,即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诚实信用原则,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要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五、公序良俗原则,即从事民事活动不能违背善良风俗。六、绿色原则,即从事民事活动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中代理的概念是什么 代理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代理一切法律行为的,属于概括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