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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

2024-08-20 15:35:37 来源:网络

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

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 -
(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一)《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调整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决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民函〔2015〕71号)。(二)《民政部关于做好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
由民政部于2013年6月28日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虽然在2019年5月31日,根据民政部令第64号《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废止该办法,但是仍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
一、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24件)序号文件名称制定机关文号公布日期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财政部令第61号2010年10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2007年2月1日3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令第39号2006年7说完了。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08年4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黄兴国二○○八年四月三十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推进依法行政,保证社会有帮助请点赞。
民政有哪些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一、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制发的14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二、经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对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2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三、为便于工作和查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制发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制发的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废止的10件司法解释和等我继续说。
民政有哪些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1 号《基金会管理条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废止。《殡葬管理条例》于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施行。建议:进入中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进行分类查找。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保障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截至2001年底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现行规范性文件共162件及其他文件共107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根据清理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本决定附件所列有帮助请点赞。
行政行为的名词解释 -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1、市、区管理权限划分不够规范。长期以来,市与市辖区在职能和权限的划分上一直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多数由各省、市自行确定,随意性较大。一方面,事关全局的、原则性的和法律明确规定的重大决策和指挥、协调、监督的权力需要集中在市级,从而使城市管理发挥集中统一的效能;另一方面,根据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