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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10年免检政策什么时候实施的

2024-07-08 10:15:11 来源:网络

机动车10年免检政策什么时候实施的

成都机动车免检标志何时实施,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在线办理流程: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https://sc.122、gov.cn【业务说明】→【填写申请信息】→【选择邮寄地址】→【确认提交】用户登录互联网平台后,点击【机动车业务】→【申请免检标志】,即可在线申请备案机动车免检标志。第一步:【业务说明】用户应仔细阅读其内容,包括:申请免检标志的条件及其它注意事项,如下图所示。同意,检查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填写申请信息。第二步:【填写申请信息】对于交强险和车船税未联网或核实失败的,用户需提交交强险凭证、车船税凭证照片,点击下一步,进入第三步选择邮寄地址。第三步:选择邮寄地址用户选择邮寄地址,确认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第四步确认提交。第四步:【确认提交】该步骤显示用户的车辆信息,领取详细信息和支付费用信息,如果平台已经开通在线支付功能,则显示在线支付详细信息。确认信息后,在支付页面进行在线支付。第五步:【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在提交后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选择在线支付的业务费用在支付完成后受理),然后发送短信通知受理结果。使用者可根据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办理条件:注册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以后的车辆,可适用免检两次的政策;注册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可适用免检一次的政策;注册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4年以上未办理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上限进行检查。如果车辆接近检验日期或逾期未检验,应及时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014年9月1日前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6年内免检政策的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客车,但面包车、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查一次。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仍需每2年申请一次检验合格标志,发放时需核实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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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实施免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吗

免检食品即以前我们所说的“食品质量免检制度”。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第十六项中写明: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标准的,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可确定为免检产品。列为免检产品的目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告,并使用免检标志,其产品在一定时间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检查。免检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即取消其免检资格,并依法从严处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

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吗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