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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09:12:3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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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驾考新规

今年6月1日起,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更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减轻考生负担;自动挡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3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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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驾考新规

广东驾考新规定:自2020年六月起报考机动车驾驶证需签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时收费服务合同。科一计时满12小时。科二计时满16小时。科三计时满24小时。科四计时满10小时。科二科三固定实操计时需要计满40个学时的固定实操,计时费按时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4月1号驾考新规是哪几天

第一,2018年4月1日的新规其实各地都有误解,4月1日的新规其实是针对驾培的,对驾考基本没有影响。驾驶考试的政策仍然严格按照公安部第139号令执行,而这次4月1号的新规定只是严格按照学时打卡,按照教学大纲,实行学时制度。以获得C1驾照的车型为例,根据2016年驾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必须学习62个学时,其中时,4个学时,22个学时。所有学生必须满足6小时的课堂教学,其余16小时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或课堂教学学习。对网络平台的学习,没有严格的监管手段,所以对于学员是否学满剩余16小时,驾校不能严格审核和监管。本规范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保证网络远程教学的真实性,如不定期验证学习者的身份。这就要求获得C1驾照的学生在预约科目一考试前必须学习10个学时,学习12个学时后才能预约科目四考试。学生可以自由选择线下课程或在线远程教学。

《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第一条

广东驾考新规出台了吗

自2015年9月1日起,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方式由原来一次性收取调整为按考试科目分段收取。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不再一次收取考试申请人所有科目的考试费(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除外),考试申请人预约考试成功后,在考试开始前按科目分别收取科目考试费(补考费)。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调整的是考试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并为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成都驾考新规2022 公安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如下↓↓
1、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
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
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四是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推出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一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二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2、严格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
一是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管理。
严格登记审查,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嫌疑调查,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二是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
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3、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
一是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二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