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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03:31:1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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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流产了需要办生育津贴吗?

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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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流产生育保险报销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引流产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流产生育保险报销之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无锡女性怀孕流产了有生育津贴吗?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种,女性在怀孕后流产也有生育津贴的,详情如下:
1、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20天;
2、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30天;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42天;
4、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98天
此外,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注: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流产的生育津贴怎么领

1、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2、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流产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流产假生育津贴怎么算

各地生育津贴具体补偿标准各有不同,具体需要参考当地文件。比如太原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即17周,含120天)流产的,按15天计发;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即18周至28周,含196天)流产的,按42天计发;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太原市政府办公室《我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即17周,含120天)流产的,按15天计发;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即18周至28周,含196天)流产的,按42天计发;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