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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24-07-15 08:11:17 来源:网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全文 -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说完了。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哪里报告 -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当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此外,如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该及时将有还有呢?
1.与生产经营单位相关的条例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等会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监督管理、罚则、附则5章32条,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帮助请点赞。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有帮助请点赞。
对排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按什么进行登记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等会说。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还有呢?
对事故隐患整改的三定原则是指什么 -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 日前和下一年1 月31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