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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8〕30号

2024-08-18 09:46:41 来源:网络

国税发〔2008〕30号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十三条规定:1.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2.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后面会介绍。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居民企业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非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情形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

国税发〔2008〕30号

哪些企业不得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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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第030号)有效,
营业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吗? -
营业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吗包括营业外收入;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1、根据国税发〔2008〕30号文件(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2、公式: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3、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后面会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项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好了吧!
企业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纳增值税 -
法律主观:《国税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是什么。
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原核定征收办法中“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规定,并同时废止国税发〔2000〕38号等会说。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政策规定:x0d\x0a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法适用于:按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按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还有呢?
建筑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为8%--20%.也就是说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最低为8%.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