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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2024-07-19 03:32:55 来源:网络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
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修正案条文: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有帮助请点赞。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司法解释:国有电信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好了吧!
认定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
第四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到此结束了?。
一、滥用职权罪法律条文1、《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好了吧!
事业单位滥用职权罪司法解释 -
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滥用职权罪的法条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说完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滥用职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目前法律暂无关于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