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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2024-07-07 17:27:08 来源:网络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5号有效吗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希望你能满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八条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好了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工程款发票跨年度能入账吗 -
工程款发票跨年度能入账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有帮助请点赞。
本年度经营期间未取得的发票,在汇算清缴期间必须取得发票,否则当年税前不准抵扣,请大家多注意了.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请问当年发生的费用发票的入账时间有什么限制,在当年内都可以入账吗?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的支出,企业好了吧!
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明确了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等问题。根据税务总局的公告,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说完了。
对未入账的收入补征企业所得税时,未入账的成本可否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第六条: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是什么。
没有。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有没有失效 -
不会失效。
实习生的收入是按工资。国税局2012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其中明确规定企业雇用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因而已经规定了实习生报酬的性质。同时,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则是区分个人所得是否为工资、薪金的关键,与企业无雇佣关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