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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

2024-07-07 19:32:07 来源:网络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废止时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2010.11.29),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全文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现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有帮助请点赞。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说完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 -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资产损失如何处理?根据《财政等我继续说。
这属于资产损失性质,但由于变卖价格低于财务账面价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相关规定,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后面会介绍。
存货被盗损失如何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3。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还有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等会说。
发生的现金损失,在汇算清缴时以什么方式申报扣除 -
文件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还有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规定,..
我公司应付账款有多年老账,已找不到人了,想处理一下。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后面会介绍。
且本表及附表的损失均以正数填报.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号公告)规定,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将汇总数据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