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客服电话是多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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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12123客服电话是多少(

2024-07-09 14:17:3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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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12123人工客服电话是多少 交管12123是我们经常会用到的一个软件,但是有时候我们要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就需要通过人工客服来进行咨询,那么交管12123人工客服是多少呢?
  其实交管12123是没有客服电话的,不过用户们可拨打电话热线“12123”咨询在线客服,或打开交管12123客户端,点击右下方的【服务中心】

  然后选择【信息申诉】或是【意见反馈】,这样也是可以寻找工作人员帮你解决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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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12123到底是什么东西

交管12123是一款手机APP,该平台开通后,群众实名注册开通账号后,可享受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的驾考和车检预约、办牌办证、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出行信息、信息查询、告知提示、信息公开、重点对象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业务咨询等10大类130余项服务。

交管部门依托“交管12123”手机APP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窗口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推出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在线绑定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新举措。

因该平台能够极大减少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等候时间和出行成本,北京市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已有74万人成为该系统的新注册用户。
扩展资料

交管12123的优点

1、方便。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快捷办理考试预约、预选号牌、交通违法处理、办牌办证等交管业务。

2、实用。无需通过电脑、登录网页办理业务,只需随身携带Android和苹果iOS智能手机,即可轻松办理交管业务。

3、贴心。提供交管业务咨询电话、业务办理服务导航等个性化贴心服务。

4、准确。公安部统一研发和推广应用,提供最权威、最准确、最及时的机动车检验、违法、驾驶证记分、换证、审验等信息查询服务。

5、全面。在线办牌办证、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快处等40余项交管业务。

交管12123可以绑定几个驾驶证 有相关介绍吗
1、交管12123只可绑定一个驾驶证,并且一个驾驶证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2、绑定车辆的途径有以下两种: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是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3、2018年8月29日,“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 用户可以自助处理本人和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单一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自助缴纳民警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和绑定的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和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在全国范围内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交管12123公益活动是什么

交管12123是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官方客户端,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为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提供:互联网服务平台个人用户注册,机动车/驾驶证/违法处理等业务预约、受理和办理,交通安全信息查询、业务告知提醒、业务导办,道路通行服务等全方位交通安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交管12123学法减分一个周期是多少天?

一个记分周期,即1年。
“学法减分”规则: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不得少于5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最高可达6分。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即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
参加学习考试的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常识等方面。机动车驾驶人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2)。
第五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