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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03:02:4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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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在网上免费律师咨询? 可以在百度律师咨询官网进行免费咨询,具体步骤如下:
工具:电脑或者手机
1、打开百度,在百度搜索框搜索【百度律师咨询】。
2、然后点击【百度一下】,出现搜索结果,在搜索结果中,找到【百度律师咨询】。
3、在【百度律师咨询】找到【在线咨询】按钮。
4、然后点击【在线咨询】按钮,进入【百度律师咨询】咨询页面。
5、在【百度律师咨询】咨询页面,把准备咨询的问题输入咨询框,然后勾选《免责声明》。填写完成后,点击【完成】,等待律师的回复,免费咨询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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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咨询免费律师
一般来说,很多城市都会有律师事务所,也有免费的咨询律师,这个时候就要把自己要问的相关问题搞清楚才行。
要知道免费的东西都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只是了解到一些相关的程序问题,所以,想要了解更深的问题还是要请律师才行。
网上也会有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也是免费的,不过想要问得清楚还是要付费的。
自己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只有自己多学习,才不会被别人忽悠,针对某方面,可以找相关书箱来学。
如果有亲戚或是朋友是法律方面的工作人员,那么,情况就不大一样了,可以得到更多的帮助。
自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法制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大家都依法做事,整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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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收费。(一)适用范围:所有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100元-2000元/小时。二.计件收费。(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与财产无关的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1、刑事案件收费标准。调查阶段:500元-5000元/件。起诉阶段:500元-5000元/件。审判阶段:1000元-20000元/件。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或公诉案件受害者代理人不涉及财产关系,按上述标准执行。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1000元-5000元/件。3、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00元-5000元/件。3、按目标金额的比例收费。(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按以下比例分阶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的目标金额收费标准。1万元(含1万元)以下1000元以下。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5%。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4%。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4%-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3%-2%。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2%-1%。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1%-0.5%。5000万元以上部分0.5%。四.上述收费标准,是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的一审代理二审的案件,二审应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的代理再审或再审的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案件复杂、疑难或对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不含风险代理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三倍,5、协商收费。(一)适用范围: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二)律师提供非诉讼除法服务。回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件和担任法律顾问等采取协商收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六、代理案件执行风险代理记账时,风险记账最高不得超过三倍。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代理案件服务收费标准》第一、二条

有没有免费的律师咨询

律师咨询一般都是有偿的,其收费是依据是我国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各省制定的《律师收费标准》。当事人如希望获取免费的律师服务,可以向各省市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费用均由国家财政支出,当事人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律师免费咨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目前有许多律师事务所都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另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网上律师免费咨询也是随之兴起,这种方式不仅提问的范围广无限制还有各地的律师为您解答,关于刑事案件我们可能了解较少,遇到此类案件应如何办理,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后将具体的程序展示于下文,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律师免费咨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一).受案
1.刑侦部门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并制作笔录和《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刑侦部门对于接受案件的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批准后,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3.对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二).立案
1.刑侦部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予以立案;
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不予立案;
3.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于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后,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三).销案
刑侦部门通过侦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作撤销案件报告,经批准,撤销案件,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侦查
1.刑侦部门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待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3.采取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以及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查询、冻结存款、汇款;鉴定、辩认时应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