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网!

2007年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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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

2024-07-13 15:07:46 来源:网络

2007年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报告事故...
【答案】: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说完了。

2007年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

一次造成( )人死亡的火灾,可判定为特别重大火灾。 -
【答案】:A (二)按火灾损失严重程度分类:2007年6月1日起,公安部根据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火灾等级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火灾等级划分为四类:①特别重大火灾: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亿元以上。②重大希望你能满意。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第493号令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2条第3款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该条例第42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好了吧!
在火灾中死亡几人是特大火灾 -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认为是特大火灾。根据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新的火灾等级标准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说完了。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二、安全管理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到此结束了?。
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 -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1)一次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2)一次造成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2.重大事故(1)一次造成1O~29人死亡;(2)等会说。
未遂事故只是没法律常识的人用来描述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没有法律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未遂事故”这个概念,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也没有“未遂事故”的定义。因此,“未遂事故”的提法更显得没有依据,没有道理。
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文解读 -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逐步产生了一些不适应,这一次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清洁发展、节约负责、安全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国务院172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后,温家宝总理2007年4月9日签发,通常我们称之为国务院493号令。《条例》立法的希望你能满意。
首先,必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含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川经济损失的事故。因此界定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就在于事故是否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换句话说,如果事故不是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等我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