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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2017.4.20 亿企赢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本公告第十条自2020年3月1日起废止。 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958 ℃ 680 -
建筑业企业须关注的12项涉税风险点
风险描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731 ℃ 537 -
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1号)
为此,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十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明确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二是明确了建筑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815 ℃ 811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营改增有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825 ℃ 148 -
会计干货之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573 ℃ 809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1 号 【发布...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370 ℃ 287 -
会计经验:国家税务总局(2017)11号公告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2017)11号公告解读 2017年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1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公告有几条规定,细读起来还是特别 的费思量。 公告第一条: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793 ℃ 723 -
大力税手 | 税务知识分享平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122 ℃ 764 -
建筑行业挂靠经营应由谁开票纳税
三、建筑行业挂靠经营何去何从?总局文件明确 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590 ℃ 350 -
营改增后,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涉税问题处理不当...
第二种情况,如果销销售电梯的一般纳税人是电梯生产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的规定,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
2024-07-15 网络 更多内容 670 ℃ 112
- 07-152017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 07-15营改增文件2016年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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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15营改增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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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1517年营改增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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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15营改增2017年新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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