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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管理法26条解释

    土地管理法26条解释

    如果他们认为有损失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果认定违法占地的建设者以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应适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罚,现张某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所述事实,申请执行人国土局处罚张某是正确的。以上就是违法占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894 ℃ 9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295 ℃ 730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内容

    法律主观: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一户一住宅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848 ℃ 68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怎么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怎么解释

    意思是按照征地补偿的规定,补偿费归村组所有(集体共有),可以分也可以不分,附属设施和青苗补偿补给个人,大部分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都是归承包户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962 ℃ 5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务例》第26条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务例》第26条规定有哪些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299 ℃ 56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务例》第26条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务例》第26条规定有哪些

    回答 您好,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233 ℃ 581
  • 土地法62条63条内容

    土地法62条63条内容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460 ℃ 239
  •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如何理解?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如何理解?

    您的情况应当适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741 ℃ 139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426 ℃ 456
  • 中华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六条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六条是怎样规定的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妇女同男子一样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

    2024-08-08 网络 更多内容 846 ℃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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