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知识库小白到大牛的进阶之路

当前位置 > 201737号公告解读201737号公告解读全文

  •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最新政策理解和困惑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最新政策理解和困惑

    37号文关于取得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明确了很多新的政策,却又留下了一些难解的疑问,期待主管机关继续推出新的解读,以便纳税人能够准确地执行新的政策。 政策原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第二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266 ℃ 146
  • 税总2017年37号公告学习笔记之一: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特殊情形下...

    税总2017年37号公告学习笔记之一: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特殊情形下...

    税总2017年37号公告学习笔记之一: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特殊情形下扣缴义务人的确定及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887 ℃ 815
  • 财税[2017]37号实务解析:重新认识农产品销售发票

    财税[2017]37号实务解析:重新认识农产品销售发票

    编者按: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很多税务专家都对该文进行了解读,笔者也从中受益良多。纳税人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或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准确把握农产品销售发票的...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661 ℃ 200
  • 税总2017年37号公告: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特殊情形下扣缴义务人的确定及...

    税总2017年37号公告: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特殊情形下扣缴义务人的确定及...

    千呼万唤始出来,经过一年多的等待后,2017年10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对外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公告)及官方解读,37号公告着眼于减轻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负担,简化计算操作,便利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重点解决了征管中的问题,减轻...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714 ℃ 207
  • 专家解读:税总37号公告,解密跨境股权交易!

    专家解读:税总37号公告,解密跨境股权交易!

    专家解读 精选阅读|税总37号公告,跨境股权交易所得税源泉扣缴之新突破 10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37号公告”),对一直活跃的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境内居民企业股权(“跨境股权交易”)做出突破性规定。37号公告取消了合同备案的要求;...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917 ℃ 77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922 ℃ 925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2017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944 ℃ 62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2017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446 ℃ 722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

    十七、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九条第二款可以适用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经发生但未处理的所得。下列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废止: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404 ℃ 940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10-17 10:58: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评论:0点击:28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

    2024-07-07 网络 更多内容 624 ℃ 558
新的内容
标签列表